“每多一個臭氧超標天,就要罰20萬元,壓力很大!”昨天,新吳區旺莊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李曉峰直言,要以如履薄冰、如坐針氈的危機感和緊迫感,守護好來之不易的每一個藍天。原來,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強化環境空氣質量目標管理,新吳區在全市率先制定了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以獎優罰劣的方式為環境改善注入新力量。
空氣好的地方要獎勵,空氣差的地方要罰錢。根據《新吳區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新吳區對各街道(園區)空氣質量實行季度考核。環境空氣質量未達季度目標的,扣繳生態補償資金;達到季度目標的,可獲得受償資金。
究竟如何獎優罰劣?新吳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周潔介紹,補償方案選取細顆粒物(PM2.5)濃度、優良天數比率、臭氧超標天數為考核指標。“生態補償資金系數以單位20萬元計,以‘達標差距×考核系數’核算補償資金。”她舉例,假如一個街道未達季度目標,PM2.5濃度每高1微克/立方米,就要罰20萬元,同樣,優良天數比率每低1個百分點,或臭氧超標天數每多1天都要分別罰20萬元。而假如一個街道季度考核指標均達標,則將獲得50萬元獎勵。
“補償方案考慮了各個街道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也給各街道增加壓力,不盡心盡責就面臨不達標的風險。”周潔說,街道(園區)向區級繳納的補償資金由區財政統籌用于改善大氣環境空氣質量和達標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記者了解到,《新吳區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案》從今年二季度起施行。多個街道(園區)第二季度考核普遍未達標,尤其在臭氧超標天數上形勢較為嚴峻。據透露,有街道因環境空氣質量各項指標達標差距較大,需補償生態資金近700萬元。
“還是挺有壓力的。”旺莊街道空氣質量雖然二季度綜合考核排名靠前,但在臭氧超標天數指標上還是栽了跟頭,被罰了錢。李曉峰坦言,如果每季度都被罰錢,臉上肯定掛不住。要將這項制度看成一種鞭策,通過“比學趕超”和精準施策,來提高各項“藍天指數”,使市民呼吸到更新鮮的空氣。
“用經濟手段撬動大氣污染的治理,讓治理好的真得利,治理差的坐不住。”周潔表示,獎罰本身并不是目的,讓空氣質量得到長久改善才是最終要義。她認為,綠色發展的理念也好,節能減排的舉措也罷,歸根結底還是要體現并落實到制度上,通過可操作的具體規范來確保常抓不懈、持之以恒。